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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结算的基本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5-30 23:06:39


(资料图)

1、商品交易款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

2、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该结算办法的最大特点是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的限制。

4、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5、邮寄结算凭证为一式五联。

6、第一联回单,是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委托凭证,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票凭证,是付款人向开户行支付货款的支款凭证。

7、第四联收款通知,是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8、扩展资料结算条件通常情况(1)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2)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4)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托收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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