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并同意将该等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向
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目的是为了满足日常运
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降低综合资金成本,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重庆英力”)向银行申请 1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庆英力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且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重
庆英力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
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为重庆英力向银行申请 1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重庆英力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也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
东向全资子公司英力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文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葛德生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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