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冯靖雯
日前,有网友向大象新闻·大象帮反映:在购买嵩山音乐节门票过程中,疑似存在跳票行为,且买错票后不能退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反映,6月15日18点,嵩山音乐节门票在大麦平台开售,此前预填写的6月23日门票疑似“跳票”成24日,且平台不提供退票服务。
目前,黑猫投诉平台上已有超过1400单要求退款的集体投诉。对此,大象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本次嵩山音乐节主办方电话,均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6月21日,在大麦平台,本次嵩山音乐节登上郑州演出上新榜榜首,想看人数超33万人,而6月24日的正价票和VIP票还可正常购买。购票页面显示:票品为有价票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的文化服务具有时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换。转送功能在演出前24小时关闭,每张票限转赠1次。
此前,登封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曾回应相关媒体,表示已与活动主办方沟通,最终的解决方案目前还未得到反馈。“跳票”无论是技术还是人为问题,“主办方会尽量解决这个问题”,若有统一的解决方案,将会在嵩山音乐节官方微博发布,或向投诉的消费者电话反馈。
对此,大麦网工作人员也曾回应媒体,表示该项目可以正常购买,场次是正常状态,“不会存在‘跳票’情况的,目前不支持退换,‘跳票’情况未核实到,不想观看24号的票可以转赠。”
日前,河南省文旅厅在回复网友投诉时表示,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河南省文旅厅已向演出所在地的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监管函,要求其做好对演出现场的监管工作。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退票问题,河南省文旅厅在回复中提到,购票人与销售平台之间的购票行为属于买卖合同关系,建议投诉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1234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登记信息后将交由登封市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对于这票能不能退,“要根据相关部门的回复”。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消费者和活动主办方之间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一方掏钱买票,一方应当按照买方要求提供服务;如果确因主办方系统设置问题,或其他非买方原因所导致的购票错误,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款或更换。张少春律师建议,在出现上述纠纷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消费者有权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举报,或者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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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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