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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公司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科士达”) 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824,4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元) 来源宁波科士达 集中竞价 首次公开发 行前的股份 合计 5,824,380 0.9999%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2,108,640 58.74% 336,284,260 57.74%宁波科 其中:士达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说明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控股股东宁波科士达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24,38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X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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